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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市教案〔2023〕68号 对惠州市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代表建议第20230190号的答复0628
时间:2023-07-17 10:54:55 来源:惠州市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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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市教案〔2023〕68号

对惠州市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代表建议

第20230190号的答复

陈剑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推进惠州基础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的建议》(建议第20230190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惠州坚持教育优先发展战略,以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为目标,以“增位提质”为中心,不断加大教育投入,大力改善办学条件,持续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促进教育高质量发展。先后实现了“广东省教育强镇”“全国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区”和“广东省推进教育现代化先进县区”全覆盖,并获评“广东省推进教育现代化先进市”,教育综合实力显著增强,教育惠民成效不断提升。

  一、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

  (一)优化调整义务教育公民办结构

  从2021年以来,惠州市落实并推动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和城乡一体化的工作部署和文件要求,制定了《关于惠州市住宅项目配套教育设施建设管理办法(试行)》(惠市自然资〔2021〕40号)、《惠州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1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惠市教基〔2021〕12号)。

  目前,惠州市义务教育学校共有880所,其中仍在举办的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有169所;全市义务教育在校生89.72万人(小学63.01万人、初中26.71万人),其中公办在校生67.49万人,民办在校生22.23万人,民办占比24.8%;全市政府购买学位18万个,民办占比降至4.9%。我市将继续采取多措并举推进义务教育结构调整和布局优化,进一步规范民办义务教育发展。推进我市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和城乡一体化工作。

  (二)均衡配置公共教育资源,全力做好消除大班额工作

  全市734所公办义务教育学校100%建成标准化学校,农村学校办学条件得到显著改善;全市2022年新建、改扩建中小学校33所,新增公办义务教育学位3.5万个;我市有155所城市学校与176所农村学校结成帮扶对子,实现帮扶农村学校全覆盖。2022年,我市已全面消除义务教育阶段56人以上大班额。同时大力推行免试入学和信息公开制度,严格执行“就近入学”,按照“学校划片招生、生源就近入学”的目标,实现了全市免试就近入学政策全覆盖。建立信息公开机制,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积极发布教师招聘信息、推进财政资金信息公开。

  (三)保障随迁子女、留守儿童、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受教育权

  保障随迁子女积分入学,我市通过多种举措,确保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85%以上在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就读。建立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机制,在农村中心小学建设学生宿舍和饭堂,优先满足留守儿童食宿需求;建立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机制,消除因贫辍学。

  二、推进高中教育均衡发展

  (一)优化高中招生政策

  根据教育部等九部门印发《“十四五”县域普通高中发展提升行动计划》精神(2021年底印发),为进一步规范普通高中招生秩序,稳定县中优质生源,从2022年开始,我市已大幅压减公办普通高中面向非本县(区)的全市范围招生指标近50%;2022年底,省教育厅等九部门印发《广东省“十四五”县域普通高中发展提升行动计划》,根据文件要求,2023年,我市又进一步优化调整招生方案,突出优质资源共享,在综合考量全市招生实际情况的基础上,继续保留惠州一中(创新实验班和外招生)、惠州中学(鸿鹄班和外招生)和市华罗庚中学国防班等3所学校5个类别,共700个招生名额,面向全市范围内招生。减少了其它公办高中面向全市招生计划共650人。同时综合考虑生源和民办学校发展实际,目前所有的民办高中,依然保留可以面向全市范围内招生,同时个别民办高中的公费生,部分指标面向指定县(区)或本县(区)招生。

  全市46所普通高中学校由市、县(区)教育局统一划线录取,同步公布录取分数线。继续实行直分录取,即将优质普通高中学校的招生指标,按中考报考人数均衡分配到辖区内初中学校,并适当向农村学校、城市薄弱学校倾斜,按照择优录取的原则以初中学校为单位进行录取。

  (二)新增一批优质公办普通高中学位

  一是新增惠州市实验中学(白鹭湖校区),新增432个公办学位,其中30人面向仲恺区招生。

  二是新增大亚湾区第一中学(永达校区),本部和永达校区共新增566个公办学位(其中本部增加188个,永达校区增加378个)。

  三是惠州市第八中学小金口校区已启动建设,可增加公办学位两千余人,预计于明年开始招生。

  三、推进城乡教育均衡发展

  (一)落实省公办中小学教师“县管校聘”管理改革工作

  全市七个县区已经于2018年出台本地“县管校聘”管理改革实施方案,实现城乡教育师资的统筹配置和均衡发展。全市近六年来共选派了近1.2万名校长教师进行交流轮岗,每年的校长教师交流轮岗比例均超过省定标准(5%)。2022-2023学年全市共选派了2503名校长教师进行交流轮岗(其中:校长197人、教师2306人),占教师队伍总数的7%;其中,市直教育系统向县区派出优秀校长、骨干教师  53 名,各县区向由城区学校调整到边远、乡村学校 146名,有 230 名城区学校教师到乡村学校支教,有 270 名教师由乡村到城区学校跟岗,有 33  名校级领导由城区到乡村学校任职。

  (二)落实省大学生到农村工作上岗退费政策

  对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及暂缓就业的专科及以上学历(学位)毕业生,或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大学生,退费年限为5年;全日制研究生每人每年1.2万元,本科每人每年0.8万元,艺术类本科及特殊教育专业毕业生每人每年1.2万元,退费年限为3年。近五年来,我市共有1147人的到农村学校任教的毕业生享受到政策的福利,吸引了高校毕业生到农村从教,提高农村学校教师队伍整体素质和水平。

  (三)提高乡村教师福利待遇

  目前,我市已全面实现中小学教师工资收入水平“两个不低于或高于”,每年增加教师工资福利待遇所需经费列入各级财政预算安排,确保教师工资福利待遇与公务员同步同幅度增长。同时,贯彻落实山区和农村边远地区学校教师生活补助政策,月人均补助达到1000元以上,惠及近1.7万名农村教师,农村教师向城市流动明显减少,部分地方出现教师从城市向农村学校“回流”现象。从2013年起,市每年配套2000万资金保障农村、山村教师生活补助(惠东850万、博罗750万、龙门400万)。农村、山村教师生活补助从2013年的500元提高到现在的1000元。省级扶贫县、中央苏区县、革命老区县省财政补助80%,其他的县省财政补助50%。

  (四)教师招聘优先向乡村倾斜

  通过调剂编制、部分增加编制、定向农村教师招聘、城乡教师交流、临聘教师、与师范院校合作定向培养“一专多能”的乡村教师等方式优先补充紧缺学科教师,确保乡村学校开齐课程开足课时。全市各县区每年均招聘的新教师特别是中小学体育、音乐、美术以及科学、信息技术等紧缺学科教师,优先补充到乡村学校任教。2022年,我市新招聘补充乡村学校教师1153人,其中新招聘补充紧缺学科(音乐、体育、美术、信息技术、科学)166人,短缺状况得到进一步改善。同时,开展名优教送教下乡活动,为乡村学校培训培养教,2022年,共举办送教下乡活动47场,培训教师7000余人次。

  (五)充分发挥职称评审指挥棒作用

  贯彻落实“中小学教师到乡村学校、薄弱学校任教一年以上的经历作为申报高级教师职称的必要条件”到位。对乡村学校教师职称评审时不作发表论文、课题项目奖项、头衔称号(含表彰荣誉)以及外语成绩、计算机成绩刚性要求,对在农村学校任教(含城镇学校教师交流、支教)3年以上、经考核表现突出并符合具体评价标准条件的教师,同等条件下优先评聘。

  四、推进我市中小学集团化办学

  我市将制定中小学集团化办学方案,进一步扩大优质教育资源覆盖面。通过大力支持将农村学校、薄弱学校、新建学校、乡镇中心幼儿园、乡镇中心小学、寄宿制学校、薄弱县域高中纳入集团化办学,制定共同的教育发展志愿与目标,实现区域内优质教学资源共建共享。鼓励各县(区)之间、市属学校与县区学校之间广泛开展基础教育领域的办学合作,组建跨县域的教育集团,实现优质教育资源利用效益最大化。同时鼓励和支持特殊教育学校与普通学校、幼儿园开展集团化办学,把普特融合办学纳入集团化办学试点与实验,探索适宜有效的融合教育模式。把县(区)级特殊教育学校全部纳入本地普通教育集团化办学机制,并与一所以上随班就读普通教育学校结成协作共建关系。创设惠州市特殊教育学校集团化办学模式,组建惠州市融合教育发展联盟。

  五、下阶段计划

  下阶段,我市将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省推进县域普通高中发展和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要求,并结合我市实际情况,改善薄弱县(区)高中办学条件,加快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和城乡一体化,着力提升教育教学质量。坚持“统筹布局,分步实施,规范管理,加强保障”的原则,推动我市集团化办学,依托现有的优质教育资源,打造一批优质教育集团,努力实现“家门口的学校就是好学校”的目标。计划到2025年成立36个中小学校教育集团,至少100所中小学校成为集团成员单位。同时,将进一步着力提升乡村教师思想政治素质,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合理规划乡村教师队伍规模,集中人财物资源,加强培养补充,提升专业素质,提高地位待遇,不断改善乡村教师的工作生活条件,加强乡村地区优质教师资源配置,有效补充乡村学校紧缺学科教师,不断优化乡村教师队伍结构。鼓励更多优秀教师到薄弱学校开展帮扶支教,教研交流、学科共建,为实施城乡教育发展共同进步,整体提升提供优质师资保障。

  感谢你们对惠州教育的关心和支持!

  惠州市教育局  

  2023年6月21日

    (联系人及电话:陈聪,228073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