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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州市“十四五”特殊教育发展提升行动计划》政策解读
时间:2023-04-07 10:41:19 来源:本网

  2023年3月23日,市政府印发了《惠州市“十四五”特殊教育发展提升行动计划》(下称《特教提升计划》),相关出台背景和主要内容、措施如下:

  一、《特教提升计划》出台背景与意义是什么?

  特殊教育是教育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建设高质量教育体系的重要内容,是衡量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2021年12月31日,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教育部等七部门印发的《“十四五”特殊教育发展提升行动计划》,要求 “十四五”期间各地要全面提高特殊教育质量,促进残疾儿童青少年自尊、自信、自强、自立,实现最大限度的发展,切实增强残疾儿童青少年家庭福祉,努力使残疾儿童青少年成长为国家有用之才。2022年6月10日,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教育厅等七部门印发的《广东省“十四五”特殊教育发展提升行动计划》,进一步对高质量的特殊教育体系、融合教育发展、完善特殊教育保障机制等提出要求。

  根据国家、省文件要求,为切实保障我市残疾人受教育权利,促进我市特殊教育事业发展,结合我市近几年特殊教育工作发展情况,市教育局会同市发展和改革局、市民政局 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卫生健康局、市残联等七部门研究制定了《特教提升计划》,进一步推进我市特殊教育高质量发展。

  二、《特教提升计划》实施总体目标有哪些?

  到2025年,高质量的特殊教育体系初步建立。

  普及程度显著提高。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入学率达到97%,持证残疾幼儿学前三年入园率达到90%以上,高中教育阶段残疾学生入学机会明显增加。

  教育质量全面提升。课程教材体系进一步完善,教育模式更加多样,课程教学改革不断深化,特殊教育质量评价制度基本建立。全面推进融合教育,普通教育、职业教育和医疗康复、信息技术与特殊教育进一步融合。

  保障机制进一步完善。特殊教育教师队伍建设进一步加强,专业水平进一步提升,办学条件进一步改善,积极推动残疾学生15年免费教育。

  三、《特教提升计划》主要内容有哪些?

  《特教提升计划》提出三大方向、十二项具体工作来实施计划。

  一是健全特殊教育体系。主要工作为:持续提升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普及水平;大力发展非义务教育阶段特殊教育;逐步扩展特殊教育服务对象。

  二是推进融合教育发展。主要工作为:加强普通教育与特殊教育双向融合;推动职业教育与特殊教育相互融通;促进医疗康复、信息技术与特殊教育融合。

  三是完善特殊教育保障机制。主要工作为:加大财政教育投入力度;保障特殊教育学位供给;改善特殊教育办学条件;优化特殊教育师资队伍;提升特殊教育课程与教学质量;开展特殊教育质量监测与评价。

  四、《特教提升计划》有哪些特色亮点?

  在提高残疾儿童义务教育普及水平上持续用力,做到让更多残疾学生“有学上”。《特教提升计划》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报告中“强化特殊教育普惠发展”精神,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遵循特殊教育规律,以“到2025年,高质量的特殊教育体系初步建立;普及程度显著提高;教育质量全面提升;保障机制进一步完善。”为目标,一是坚持“全覆盖、零拒绝”原则,巩固完善以随班就读为主体、以特殊教育学校为骨干、以送教上门为补充的安置模式,确保“应入尽入”,适宜安排每一名残疾儿童。修订完善《惠州市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入学评估及转介安置工作实施方案》,建立健全学校随班就读工作长效机制,建立送教上门动态评估机制,确保2025年我市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入学率达到97%。二是大力发展非义务教育阶段特殊教育。我市将重点支持惠州市特殊学校增设学前部或附设幼儿园,开展“随班就读示范园行动”,大力发展以职业教育为主的高中阶段特殊教育,重点支持惠州市特殊学校增设职教部。三是逐步扩展特殊教育服务对象。将学习障碍、情绪与行为障碍等特殊教育需要儿童纳入特殊教育服务范围,参照随班就读学生标准提供各类支持资源,通过巡回指导等形式提供融合教育支持,支持市、县(区)特殊教育学校试点增设孤独症儿童特殊教育班、多重障碍班,重点支持惠州市特殊学校增设孤独症儿童特殊教育班、多重障碍班,开展多重障碍教育,加强孤独症儿童教育研究。

  在推进融合教育发展上不断发力,做到让残疾学生“有适合的学上”。《中国教育现代化2035》明确提出全面推进融合教育是我国特殊教育现代化的重要发展目标,目前,我市融合教育发展面临的最为关键一环就是加快建构融合教育发展机制。为此《特教提升计划》提出了我市相应的工作举措。一是鼓励和支持特殊教育学校与普通学校、幼儿园开展集团化办学,创设惠州市特殊教育学校集团化办学模式,组建惠州市融合教育发展联盟,依托随班就读示范学校建设融合教育资源中心,鼓励各县(区)建立随班就读示范校,根据工作实际在普通中小学学校设立特教班,惠州市特殊教育资源中心每年开展一次全市“融合教育研讨”活动。二是推动职业教育与特殊教育相互融通。支持有条件的特殊教育学校和职业学校合理设置适合残疾学生学习特点和市场需求的专业。三是促进医疗康复、信息技术与特殊教育融合。建立政府主导下的教育、卫生健康、民政、残联等多部门联动机制,建立跨部门共享的残疾儿童少年信息平台,落实“辅助器具进校园工程”,开展7—17岁残疾儿童少年“送康服务”,建立全市融合教育信息平台。

  在完善特殊教育保障机制上形成合力,做到让残疾学生“上好学”。“十三五”期间我市特殊教育办学条件得到有效改善,“十四五”期间,需要进一步加大资金、师资、学位供给、办学条件、教学质量等对特殊教育的支持力度。一是加大财政教育投入力度。把特殊教育纳入发展规划,加大特殊教育经费投入力度;县(区)落实主体责任,支持新建、改建和扩建特殊教育学校,确保全面达到标准化建设要求;进一步提高义务教育阶段特殊教育生均公用经费标准,并向学前和高中阶段两头延伸;进一步提高特殊教育教师工资待遇,认真落实国家和省关于特殊教育教师工资待遇倾斜政策。二是保障特殊教育学位供给。支持有条件的县(区)建设从幼儿园到高中全学段衔接的15年特殊教育学校;支持大亚湾区、仲恺高新区建设标准化特殊教育学校;鼓励支持20万人口以上的县(区)建有1所专门的残疾儿童学前教育机构;儿童福利机构可以开展特殊教育办学。三是改善特殊教育办学条件。健全市、县、校三级特殊教育资源(指导)中心体系;招收残疾学生5人以上的普通学校全面建成资源教室,足额配备专职资源教师;持续推进特殊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加强普通学校“无障碍校园”建设。四是优化特殊教育师资队伍。建立专职资源教师县域内统筹调配机制;搭建特殊教育教师交流与展示平台,开展优秀特殊教育教师、融合教育教师教育教学事迹表彰活动;组织开展分级分类培训,建设形成市、县(区)、校三级特殊教育骨干教师梯队。五是提升特殊教育课程与教学质量。推进特殊教育学校国家课程校本化实施;市教研机构配备1名以上专职特殊教育教研员,县级教研机构配备1名以上专职特殊教育教研员,建立健全特约教研员制度;开展特殊教育、融合教育教师技能系列比赛,开展特殊教育、融合教育教学研讨活动。

  五、《特教提升计划》如何实施?

  为确保“十四五”时期特殊教育工作目标任务顺利实现,《特殊教育提升计划》还明确了相关的保障措施。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加强党对特殊教育事业的全面领导,落实各级政府责任,高度重视特殊教育提升发展工作。把特殊教育纳入重要议事日程。

  二是健全工作机制。完善多方协调联动的特殊教育推进机制,明确教育、发改、民政、财政、人社、卫健、残联等部门的职责,形成工作合力。

  三是强化督导评估。强化特殊教育常态化督导与评估,把特殊教育发展作为必检内容,纳入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县督导评估和市县级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中。

  四是广泛宣传引导。动员社会各界,加强特殊教育宣传。大力宣传普及特殊教育知识和方法,为普通学校和家长提供科学指导和专业咨询服务。


相关文件:惠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市教育局等部门惠州市“十四五”特殊教育发展提升行动计划的通知